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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恩施州2022年度(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及各县市咨询电话公布

    发布日期:2022-07-15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不断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建立起所有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拥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2022年,恩施州将继续严格落实各项资助政策,确保贫困家庭子女受教育权利,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具体政策如下:

    • 普通高校资助政策

    州、县级层面严格落实高校资助政策,具体为: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基层学费补偿。

    (1)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对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和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 贷款标准: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生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

    • 贷款方式: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贷款用途:学生申请的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 还款期限: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2)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补偿对象:到我州基层单位(除县本级和城关镇以外的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及公办幼儿园、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站、乡镇文化站、血吸虫防治站等)就业,服务协议期在三年及以上的湖北省应届高校毕业生。中央部属高校按财政部、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外省高校毕业生到我州基层单位就业的,参照湖北省高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学费补偿政策执行。

    • 补偿标准:学费补偿金额最高限额为:本专科生6000元/学年,硕士研究生8000元/学年,博士研究生10000元/学年。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学费低于最高限额的,按照实际缴纳学费代偿,实际缴纳学费高于最高限额的,按规定最高限额补偿,以上学费不含住宿费及其他杂费。

    • 补偿方式:以学年为单位发放。

    • 资助对象认定方式:根据“资助随学籍走”的原则,在州外、省外就读的恩施州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主动向就读地学校提出申请。对在我州学前至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取消个人申报程序,采取“免申即享”方式,即结合部门间数据比对、实地走访等审核认定资助对象。

    • 受理时间:恩施州2022年度学生资助热线电话暑期集中受理时段于6月29日开始,至9月15日共计79天。受理时间每个工作日的8:30—12:00、14:30—17:30,主要用于受理学生资助政策咨询和问题投诉,帮助学生准确了解各教育阶段国家资助政策。

    • 温馨提示:开学前后是诈骗高发期,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诈骗,有问题通过正式渠道咨询,或及时向老师求助,避免造成损失。

    • 2022年恩施州学生资助热线电话:

    恩施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718-8222627

    恩施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718-8411456

    利川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718-7285695

    建始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718-3231087

    巴东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718-4335912

    宣恩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718-5820236

    咸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718-6822262

    来凤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718-6288507

    鹤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718-5291667

    信息来源丨恩施州教育局

    其它区域学生请参考生源所在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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